我国选派辩护律师主要通过以下程序:

  1. 自行委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自行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2. 法律援助: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人员或特殊案件当事人,可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3. 司法机关指定: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4. 值班律师制度: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提供法律帮助的派驻律师

具体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