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见权:辩护律师有权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会见当事人
- 通信权: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书信往来(需经办案机关检查)
- 阅卷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 调查取证权:经证人或其他单位个人同意可收集证据,或申请检察院/法院调取证据
-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可为被羁押的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变更
- 质证权:在法庭审理中对控方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
- 申诉控告权: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提出申诉或控告
- 提出意见权:在侦查终结、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阶段提出法律意见
辩护律师的权利
- 本文分类:生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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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4-24 03: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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