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二审判决生效后申诉及开庭流程如下:

  1. 申诉阶段
    • 当事人收到二审判决书后,在10日内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交申诉状
    • 申诉状需载明:申诉人信息、原判决案号、申诉理由及新证据
    • 法院在收到申诉后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 审查阶段
    • 立案后3个月内完成申诉审查(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
    • 法院可采取书面审查或听证方式
    • 审查结果:驳回申诉或决定再审
  3. 再审开庭流程
    • 确定再审后,法院应在开庭3日前送达传票
    • 开庭程序:核对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申诉人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
    • 当庭或择日宣判

注意事项: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判决执行,但可同时申请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