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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否可以为分公司负责人?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法人可以兼任分公司负责人。法人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有权决定分公司的管理人员安排,包括指定自己担任分公司负责人。
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法人兼任需在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中明确授权
需依法办理分公司负责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法人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需符合《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要求
本文分类:
生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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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07 06: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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