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不一定是法人代表。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负责人由总公司任命,负责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但法人代表通常是指依法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