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 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规章制度违法且损害劳动者权益
  •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日,并可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