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则需提前3日通知。

劳动者单方解除权是法定权利,但需注意以下情形:
1. 未提前通知可能需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2. 专项培训服务期未满需支付违约金
3. 竞业限制条款仍需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