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破产时,债权人通常不需要额外交钱。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仅需在已申报债权范围内承担风险,无需再向破产企业支付款项。破产程序会优先用公司剩余资产清偿债务,若资不抵债,未偿还部分通常由债权人自行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