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案件中找不到债务人时,执行程序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公告送达:通过法院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视为有效送达。
  2. 财产调查:通过查询征信系统、不动产登记等渠道查找债务人财产线索。
  3. 悬赏举报:申请法院发布悬赏公告,鼓励知情人提供财产线索。
  4. 追加执行:调查债务人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等可撤销行为。
  5. 终结本次执行: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发现财产后恢复执行。

法院可依法对债务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