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或承兑时,依法向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及其他票据债务人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相关费用的权利。它是票据法赋予持票人的一项重要保障,确保票据流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票据已依法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但被拒绝
  • 持票人已取得拒绝证明或退票理由书
  • 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