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债务承担方式主要依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协议约定,具体规则如下:

  •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以个人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 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特殊普通合伙:非过错合伙人仅承担有限责任,过错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 新入伙合伙人:需对入伙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 退伙合伙人:对退伙前债务仍负连带责任(退伙后2年内可追偿)。

注:具体责任比例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