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到位时,公司或其他股东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 催告补足出资:书面通知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
  2. 限制股东权利: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限制其分红权、表决权等;
  3. 追究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未出资部分的利息或赔偿损失;
  4. 股东除名:经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适用于严重违约情形);
  5. 法律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其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28条、司法解释三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