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实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 补足出资责任:股东应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向公司补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 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 权利限制:公司可通过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限制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股东权利。
  4. 除名风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5. 行政及刑事责任: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28条、第35条、第199条及相关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