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通常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具体情形如下: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例外情形: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特殊情况下股东需承担额外责任:

  1.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 抽逃出资
  3. 公司人格否认(揭开公司面纱)
  4. 一人公司财产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