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律框架下,股东通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以下特殊情形中,股东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 出资未实缴:股东未按章程足额缴纳出资,需在未缴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 人格混同:股东与公司财产、账户、业务等高度混同,导致法人独立地位被否认(即"揭开公司面纱");
  • 滥用权利:股东利用公司逃避债务或损害债权人利益;
  • 一人公司:单一股东无法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时,需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责任认定需结合《公司法》及司法实践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