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股东在离任清算时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以下情形:

  1. 未履行清算义务:若股东未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或灭失,债权人可主张股东在损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 恶意处置财产:股东清算时转移、隐匿财产或虚假清算报告,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出资瑕疵:股东未实缴出资或抽逃出资的,应在未缴/抽逃金额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4. 有限责任例外:若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如公私账混同),可能适用“法人人格否认”,承担无限责任。

注:具体责任需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及实际经营情况综合判定,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