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权转让涉及的债务处理需遵循以下原则:

  1. 约定优先:转让双方可通过协议明确债务承担方式,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 出资义务延续:原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受让方可能需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3. 披露义务:转让方应如实披露公司债务,隐瞒债务可能导致协议撤销或赔偿;
  4. 法人独立性:公司债务仍由企业财产承担,股权变更不影响债权人追偿权。

建议操作:

  • 尽职调查核实债务情况
  • 在转让协议中明确债务划分条款
  • 办理工商变更后公示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