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后的债权债务赔偿顺序如下:

  1. 优先清偿清算费用:包括公告费、审计费、诉讼费等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必要支出。
  2. 职工债权: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
  3. 税款:清偿企业所欠税款及滞纳金。
  4. 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剩余债务,若资产不足则按债权比例分配。
  5. 股东分配:最后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注意:担保债权(如抵押、质押)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破产清算需遵循《企业破产法》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