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个人破产制度尚未全面实施,目前仅在部分试点地区(如深圳)开展。普通个人申请破产需满足特定条件并遵循法律程序,基本步骤如下:

  1. 确认地区政策:查询所在地是否属于个人破产试点范围(如深圳经济特区)。
  2. 提交申请:向试点地区法院提交《个人破产申请书》,附上财产清单、债务清单、收入证明等材料。
  3. 法院审查:法院将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诚实而不幸"的破产条件,并裁定是否受理。
  4. 进入程序:受理后可能进入清算、重整或和解程序,具体由法院裁定。
  5. 免责考察期(如适用):深圳地区通常设置3年免责考察期,期间需遵守消费限制和财产申报义务。

注意事项:非试点地区居民目前无法申请个人破产,需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如协商还款)解决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