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土地征收公示后拆除的时间限制如下:

  1. 公示期:征收决定公示期通常为30日,公示期满后征收决定生效
  2. 补偿协议期:公示后需与权利人协商补偿,一般不超过6个月
  3. 强制拆除:若达成协议,应在补偿到位后3个月内完成搬迁;若未达成协议,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后,权利人6个月内可复议或诉讼,逾期不执行且不复议/诉讼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注:具体时限可能因地方性法规或特殊情况调整,建议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