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行使法定优先权的步骤如下:

  1. 确认优先权成立条件:承包人需完成建设工程且质量合格,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
  2. 催告发包人:书面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通常不少于60天。
  3. 协议折价或申请拍卖:若发包人逾期未支付,可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或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工程。
  4. 优先受偿:拍卖所得价款中,承包人享有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受偿的权利(消费者购房款除外)。
  5. 注意时效:优先权需在工程竣工或约定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0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