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三流合一"是指发票流、资金流和货物流必须保持一致,这是税务机关判断交易真实性的重要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 发票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必须与实际交易内容完全一致
  2. 资金流:付款方、收款方必须与发票记载的交易双方一致
  3. 货物流:货物或服务的流向应与发票记载和资金流向匹配

企业需注意:若三流不一致,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面临补税、罚款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