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规,设立破产清算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 主体资格: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具备相关资质的个人。
- 专业人员:拥有3名以上具备破产清算业务资格的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或高级管理人员。
- 资金要求:注册资本需达到法定最低限额(通常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 无不良记录:机构及主要人员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信用不良记录。
- 场所设备: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设备。
- 法院认可:需经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审核并列入管理人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