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大股东出资不到位需承担以下责任:

  1. 违约责任: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 补充赔偿责任: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 股东权利限制:公司可限制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股东权利
  4. 除名风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股东会可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5. 行政责任:可能面临工商部门的罚款(虚假出资处5%-15%罚款)

特殊情形:
若发起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其他发起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转让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