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以下情况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债务或损害债权人利益。
  2. 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未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
  3. 人格混同:股东与公司财务、业务、人员等严重混同,丧失独立性。
  4. 一人公司财产混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
  5. 清算责任:未依法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或无法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