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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在以下情况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
: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债务或损害债权人利益。
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
:未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
人格混同
:股东与公司财务、业务、人员等严重混同,丧失独立性。
一人公司财产混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
清算责任
:未依法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或无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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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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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20 08: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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