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原则上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与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但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合同履行。
  2. 原单位同意:在保证完成原单位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经原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可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双重劳动关系中,社会保险只能由一家单位缴纳,且不得违反竞业限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