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财产分割协议可依法变更或撤销:

  1. 显失公平的协议: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时签订的协议
  2. 重大误解签订的协议:因对财产性质、数量等关键内容认识错误而订立
  3. 受欺诈胁迫签订的协议:一方通过欺骗、威胁手段迫使对方签署
  4. 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协议:如离婚协议未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5. 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恶意串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逃避债务

变更或撤销需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程序,且需在知道撤销事由后1年内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