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可以单方面决定不再续签合同,但需注意以下情形:

  1. 若员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或患病在医疗期内,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2.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员工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3. 公司不续签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N倍月工资)

特殊提示:各地司法实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