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不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需遵循以下方式:

  •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单方解除: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3日)。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需符合法定情形(如严重违纪、不胜任工作等),并支付经济补偿。
  • 法定终止情形:劳动者退休、死亡或用人单位破产等。

注意: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或双倍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