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注销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公司注销意味着法人主体资格消灭,不再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原劳动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但员工仍可主张以下权益:

  • 注销前未结算的工资报酬
  • 经济补偿金(N+1标准)
  • 社会保险补缴等法定权益

企业应在注销前完成清算,优先清偿职工债权。若存在恶意注销逃避债务情形,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