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赔偿规则如下:

  1. 违约方责任: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
  2. 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如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合同履行后应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可能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
  3. 违约金调整:若约定违约金低于/高于实际损失,法院可应请求予以增减(第五百八十五条)。
  4. 法定解除情形:符合不可抗力、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等法定解除条件时(第五百六十三条),可单方解除且无需赔偿。

注:具体赔偿需结合合同条款及实际履行情况判定,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