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申请复核: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 申请再次鉴定: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核结论后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3. 行政诉讼:若对再次鉴定结果仍不服,可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意事项:

  • 需提供新的医学证明或检查报告等证据材料
  • 整个申诉过程可能需要3-6个月时间
  • 申诉期间原鉴定结论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