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必须存在事实或法律上的劳动关系。
  2. 争议属于受理范围:争议内容需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受理范围。
  3. 明确的仲裁请求:申请人需提出具体、明确的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
  4. 未超过仲裁时效:一般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5. 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需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