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 与企业协商:首先与企业负责人沟通,要求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费用。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劳动监察机构会责令企业整改。
  3.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在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承担工伤待遇。
  4. 通过法院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5. 自行保留证据:注意保存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医疗凭证等,作为维权依据。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参保企业职工发生工伤的,由企业按条例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