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仍需承担以下责任:

  1. 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最长11个月)
  2.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1年未签订时)
  3. 承担工伤赔偿等法定用工责任
  4. 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益,需注意保留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劳动关系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