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重新鉴定: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 行政复议:对鉴定程序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
  3. 行政诉讼:对最终鉴定结果仍不服的,可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补充材料:准备新的医疗证明等证据材料,支持重新鉴定诉求。

建议同时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确保维权程序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