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证据确认劳动关系:
- 工资支付凭证(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
-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 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签到表)
- 同事或客户的证人证言
- 工作过程中的录音、录像或照片
- 用人单位发放的各类通知、邮件等
- 社保缴纳记录
- 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只要同时具备以下情形即可认定劳动关系成立: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