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 与单位协商: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依法缴纳社保。
  2. 向社保部门投诉: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举报违法行为:通过12333热线或人社局官网举报单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3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