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收养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涉外收养需满足以下条件:

  • 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能力
  • 被收养人应为不满18周岁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
  • 需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的收养组织办理
  • 收养人所在国法律需承认中国收养的法律效力
  • 需提交跨国收养申请书、家庭情况报告等材料

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匹配→签订协议→登记→出境许可。整个流程通常需要6-12个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