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 主体区分原则:公司债务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或形成债务关系,个人债务则以自然人名义形成。
- 财产独立性原则: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公司债务应以公司全部财产清偿。
- 意思表示原则:需考察债务形成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借款用途明确用于公司经营且经公司确认,则属于公司债务。
- 人格混同例外:当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业务混同等情形时,可能被认定为"法人人格否认",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实践中需结合具体证据(如合同签署主体、资金流向、债务用途等)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