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返还和不当得利是民法中两个相关但不同的概念。无效返还是指因法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需将已取得的财产或利益返还给对方;而不当得利是指一方无合法依据获得利益,导致他人受损,依法应返还该利益。两者的关联在于都可能涉及利益返还,但无效返还基于法律行为效力问题,不当得利则基于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