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不当得利受益人应当返还原物或折价补偿。具体后果包括:

  1. 返还义务:受益人需返还不当获得的利益,包括原物、孳息或等价金额;
  2. 利息赔偿:若受益人恶意占有,需赔偿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3. 费用承担:善意受益人可扣除必要费用,恶意受益人需自行承担;
  4. 强制执行:拒不返还可能面临法院强制执行措施。

注:具体责任需结合受益人主观状态(善意/恶意)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