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是指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一方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偿还或利益返还争议。此类纠纷通常涉及民法中的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两个法律概念。
常见情形包括:
- 误认为有义务而实际无义务的管理行为
- 管理人支出必要费用后的求偿权争议
- 受益人拒绝返还无法律依据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主要为《民法典》第121条(无因管理)和第122条(不当得利),主张权利时需证明:管理事实的存在、管理人的善意意图、管理行为与受益人利益之间的因果关系。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是指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一方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偿还或利益返还争议。此类纠纷通常涉及民法中的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两个法律概念。
常见情形包括:
法律依据主要为《民法典》第121条(无因管理)和第122条(不当得利),主张权利时需证明:管理事实的存在、管理人的善意意图、管理行为与受益人利益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