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和无权占有是民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如下:
- 法律性质不同:不当得利属于债法范畴,指无法律依据获得利益;无权占有属于物权法范畴,指对物的占有缺乏合法权源。
- 构成要件不同:不当得利需满足"一方获利、他方受损、获利无法律依据"三要件;无权占有只需证明占有人缺乏占有本权。
- 法律后果不同:不当得利需返还所得利益;无权占有可能产生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责任。
- 适用场景不同:不当得利适用于金钱、劳务等利益返还;无权占有主要针对不动产或动产的占有状态。
两者可能发生竞合,例如无权占有他人财物并获取收益时,既构成无权占有也产生不当得利返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