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赔偿是指一方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获得利益,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得利方返还所获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方取得利益、另一方受到损失、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上的原因。

在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

  • 返还原物(原物存在时)
  • 折价补偿(原物无法返还时)
  • 赔偿利息或其他孳息
  • 必要费用的补偿

受害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时,需注意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下,如得利方恶意占有,可能适用3年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