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返还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请求权将导致权利消灭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特殊情形包括:

  • 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 时效可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