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如下:

  1. 协商解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或生父母)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2. 登记解除:到原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收养登记证及解除协议;
  3. 诉讼解除: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解除;
  4. 公证程序(可选):对解除协议进行公证,增强法律效力;
  5. 户口处理:解除后,凭相关文件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或变更手续。

注:若被收养人未满8周岁,需由其生父母或监护人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