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1. 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等清偿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主体偿还全部债务。
  2. 追偿权: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已支付款项。
  3. 债务范围:包括主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4. 抗辩权限制:保证人通常不得以债务人抗辩理由拒绝履行(如债务人放弃抗辩)。

注:具体责任以保证合同约定《民法典》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