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转移中,债务人同意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债权转让生效要件: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无需债务人同意,但需通知债务人。通知到达时对债务人生效,但若原合同约定需债务人同意,则从其约定。
  2. 抗辩权保留: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如债权无效、已履行等),其法律地位不因转让而恶化。
  3. 抵消权行使: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可在转让后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4. 特殊情形例外:涉及人身属性债权(如赡养费)或合同明确禁止转让的,未经同意转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