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对债务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限制债务人处分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债务人不得再处分其权利(如转让、免除或设定担保),否则处分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 中止时效和期限利益:代位权行使可中断相关债权的诉讼时效,同时可能影响债务人原享有的期限利益。
  3. 财产保全效果:代位权诉讼中,法院可依申请对债务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限制其自由处置资产。
  4. 清偿顺序约束:债务人从次债务人处获得的财产应优先用于清偿代位权对应的债权。

例外情形:若债务人已通过其他方式(如提供担保)确保债权实现,法院可酌情限制代位权的行使范围。